部门 | 窗口编号 | 窗口名称 | 窗口职能 |
机关社 保局 |
01号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审核;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异动;基本养老金支付打印 |
02号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 养老金支付 | |
征缴中心 | 03号 |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社保缴费证明盖章 |
04号 | 医保卡发放 |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发放,医保卡查询 | |
05号 | 社保关系转移 |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死亡)医保卡提现 | |
06号 | 社保关系转移 | 医保铺底业务、医保卡查询 | |
07号 | 个人账户合并,一次性支付 | 参保人员多账户合并、一次性退费 | |
08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 |
09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 |
10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 | |
11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退休人员医疗补缴,养老保险退费 | |
12号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 退休人员医疗补缴,医疗保险退费,街道新参保 | |
13号 | 单位缴费 | 单位借记合同办理、参保单位指定缴费核定 | |
14号 | 单位缴费 | 核定参保单位缴费金额 | |
征缴中心 | 15号 | 收据打印 | 参保单位收据打印 |
16号 | 收据打印 | 参保单位收据打印 | |
17号 | 收据打印 | 个人收据打印 | |
18号 | 异动申报 |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的异动处理 | |
19号 | 异动申报 |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死亡异动 | |
20号 | 异动申报 | 参保单位异动审核 | |
21号 | 异动申报 | 单位参保人员断档补缴 | |
22号 | 单位参保登记 | 参保登记、信息修改 | |
23号 | 单位参保登记 | 参保登记证打印 | |
失保中心 | 24号 | 失业人员登记备案 | 申领失业保险金备案 |
25号 | 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打印 | 打印失业保险金证 | |
26号 | 失业人员其他待遇 | 受理失业人员其他待遇申报 | |
27号 | 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 | 失业保险资金复核 | |
28号 | 失业人员档案管理 | 失业人员档案编号查询,失业人员档案转入转出 | |
行政审批中心 | 29号30号 | 行政许可受理送达 | 行政审批受理送达 |
就业服务局 | 31号 | 外国人来湘就业许可 | 受理台港澳人员及外国人就业申请 |
32号 | 台港澳人员来湘就业许可 | 受理台港澳人员及外国人就业申请 | |
医保中心 | 33号 | 生育保险资料审核 | 登记生育医院;周二协助报销异地人员住院费用;周三协助生育津贴审核 |
34号 | 生育保险资料审核 | 登记生育医院;周二协助报销异地人员住院费用;周三协助生育津贴审核 | |
35号 | 费用报销受理接待 | 住院资料收集 | |
36号 | 特殊门诊审批、异地特门费用报销 | 特殊门诊审核变更 | |
37号 |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 主要接待异地安置人员,转诊转治人员费用报销;手工医院费用录用系统 | |
38号 |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 异地费用报销,住院费用处理 | |
39号 | 异地住院费用审核 | 异地费用报销,住院费用处理 | |
40号 | 异地住院费用复审 | 住院费用复审 | |
41号 | 医疗费用初审 | 住院费用初审 | |
42号 | 医疗费用财务支付 | 财务费用支付 | |
43号 | 医疗费用财务复审 | 财务复审 | |
工伤保险局 | 44号 | 工伤待遇审核 | 工伤费用报销资料审核 |
45号 | 小工伤受理 | 小工伤资料审核 | |
46号 | 工伤事故报案受理 | 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申请 | |
工伤保险处 | 47号 | 未参保工伤认定申请 | 未参保工伤认定资料受理 |
48号 |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资料录入、发证 | |
49号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资料录入、盖章 | |
养老保险处 | 50号 | 退休数据录入 | 退休数据录入,医保退休年限审定 |
51号 | 退休数据复核 | 退休数据复核 | |
企业社保局 | 52号 | 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变更 | 退休人员信息修改,丧葬费 |
53号 | 企业退休待遇审核 | 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发相关业务 | |
54号 | 企业退休待遇审核 | 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发相关业务 | |
55号 | 企业退休待遇支付 | 办理养老保险付款相关业务 |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市公培中心
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第二名称: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1990年正式落成运行,是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既是负责全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专门机构,是省人社厅审批设立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也是其他中高级社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指示精神,适应新时代干部和人才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课程改革,整合优质资源,建设一支讲政治、专业化、高水平、多学科、以兼职为主的师资队伍,是我们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兼职教师。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优良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一般为30-55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兼职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教学水平,熟悉干部和中高级人才培训教育特点,授课形式生动,与学员能形成有效互动;
(四)专业功底深厚,对某领域问题有独到研究;
(五)知名高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讲师团、社科院等专家教授,党政群机关资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等优先诚聘。
二、课程要求
(一)政治理论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十九大精神及两会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性教育、红色教育、政治理论经典解读、党章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二)经济社会类:加快开放强省建设、法治长沙与服务型政府、长沙市情与品质长沙建设、长沙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长沙城市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推进民生实事工程等。
(三)素质能力提升类:常用法律法规解读与运用、廉政勤政与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力、创新思维与执行力提升、新媒体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理调适与阳光心态、人际沟通与演讲、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实操、常用办公软件操作、保密意识与保密常识教育、公务礼仪等。
(四)人文素养及其他:智慧国学、湖湘文化与长沙精神、艺术赏析、和谐家庭、亲子关系、生活理财、团队拓展等。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投送资料:请应聘人员填写《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客座教授(讲师)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1565626@qq.com
联系人:教研文宣部:0731-85653088
胡老师 18807313338 陈老师 13667323443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审核评定。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审,并适时安排试讲。
(三)聘用。经试讲确定的师资人选,将纳入中心教师资源库,根据年度教学计划适时安排授课,做好教学评估,按规定标准支付课酬。
附件: 长沙市公培中心客座教授(讲师)信息表.doc
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2018年9月5日